高齡90多歲的王姓老婦,不滿一手帶大的養女長大獨立後,賺錢薪水沒拿回家,嫁人後更是一別30多年毫無聯繫,心寒痛批對方「毫無親情可言!」法庭上更堅持要和養女切斷緣分;法院審酌後判准終止王和女兒的收養關係。王婦表示,當年先生求嗣心切,把她姊姊生的女兒帶到戶政機關,登記為兩人的親生女,但自己從不把姪女視為自己骨肉,女兒也不把她當親生母親盡孝;另女兒成年會賺錢後就搬出去,至今已30多年來不曾和她連絡。王指控,自己多年前2度因惡性腫瘤開刀住院,女兒依然沒來探視,相隔30多年卻是在醫院做DNA鑑定時重逢,對方還要小孩用手機錄影,認為她假意噓寒問暖後隨即離去,根本「毫無一絲親情可言」。她的女兒辯稱,當年出嫁母親仍有收聘金,自己懷孕也第一個打電話回家和媽媽分享,然而出嫁為夫家之人,和原生家庭互動本來就會急遽減少,多年來有斷斷續續關心娘家。她還說,當年媽媽要她別再回娘家走動,豈料竟被反控不聞不問,認為母親高齡9旬,可能對過去事實記憶不清,而自己從沒虐待、侮辱媽媽,不懂為何她要終止收養關係。法院認為,雙方長達30年未互動往來,因收養而有親子關係,但早無母女間親情聯繫,王的女兒未盡扶養父母義務,彼此感情、信賴出現破綻,准許終止王婦和女兒間的收養關係。院方認為,王和養女30多年沒有互動,早無母女間親情聯繫,准許王婦終止收養關係。示意圖/ingimage 分享 facebo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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