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體育署署長林德福出席國體法三讀通過記者會。 記者余承翰/攝影 分享 facebook 針對昨天中午國民體育法修法三讀通過,今天下午體育署由林德福署長率領副署長等人出席記者會,針對隨之而來的輔導協會順利完成組織章程修訂、開放新會員加入及理監事改選等3要素,體育署在今年5月即成立特定體育團體組織輔導委員會,除研訂章程範本外,另一方面積極與協會溝通,期許在變革過渡時期給予協會行政上的協助。體育署在下周一舉行「特定體育團體章程範本草案座談會」,預計邀請各特定體育團體、內政部及體育署共同出席,林哲宏副署長表示站在體育署的立場,會盡快加速子法的制定,「從法案通過到落實各子法的時間最晚是到2月,但希望11月底能夠公告。」林德福說:「透過這次修法最大的期許與實際落成的期望,就是讓協會更開放、全民能夠參與,財務透明化,取得社會的信賴。營運的部分希望能有更多專業人員能進到協會裡面,協助協會會務,扮演輔導、監督的角色的體育署責任更加重。」林德福表示目前最困難的部分在於協會的改選,這次修法對於會員成分的修正,包含現任或曾任國家代表隊選手的理事,不得少於理事總額的五分之一,加上個人會員及團體會員,這部分與協會原來成分不同。對於單項協會開放個人會員的內容,足協秘書長陳威任曾指出,若依國體法開放個人會員部分,與國際足球總會(FIFA)、亞洲足球聯盟(AFC)規定抵觸,恐怕將在國際間失去會籍。林德福也回應,國體法針對國際規定的部分也有但書,還是依照國際足球總會規範執行?
BA9AC99329E23B43
arrow
arrow

    alfredgne1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